为加强禹会区社会治安及交通安全管理,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会治安协警员和交通警察协警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治安协警员40名(其中禹会区马城镇治安协警员10名),交通警察协警员10名(其中禹会区马城镇交通警察协警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治安协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记录;
2、蚌埠市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及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文化(不对退伍军人的文化做要求,持退伍证即可),退伍军人或警察、警官、军事和政法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优先;
3、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
4、户籍为马城镇及周边区域的报名人员,定向报名为马城镇治安协警员和交通警察协警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4021355;
报名地点:禹会区政府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报考人员可从“蚌埠市人事人才网”及“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在“报考岗位”栏内填写清楚报考治安协警或交通协警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组织。
(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100米跑和1000米跑,体能测试成绩参照公安警察年度考核体能测试相关标准制定,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报考社会治安协警员的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交通警察协警员的人员不需体能测试,直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能力。
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面试成绩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面试总成绩(实行累计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3分,加分因素超过3分按3分计算),具体为:
一是持有汽车驾驶证,加1分;
二是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加1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三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四是有消防工作经历者加1分。
(三)体检、政审
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岗位需要增补协警员时,将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500元,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请自行下载报名表
附件:禹会区治安协警员、交通警察协警员报名表.doc
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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