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招警考试 > 招考信息 > 正文

    2014年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公开招聘70名巡特勤人员简章

    日期:2014-06-09 09:21: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因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因政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六、培训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政府公益性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八、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参照现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镇江市最低工资148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双方预定发放工作津贴、加班费约1000余元。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绩效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

      九、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58(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

      0511-80896088(镇江市丹徒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977395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

      2014 年6月6日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