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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云南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日期:2014-06-11 09:19: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工资待遇及合同期限

      经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食宿自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月薪1500元。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

      劳务合同有效期二年,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并对聘用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六、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人社网和西畴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7622063 纪检监督电话:7624439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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