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审判工作需要,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身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具有阿盟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具有一定工作经历和文字写作水平;
6、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阿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8332442。
3、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关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6、经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阿盟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登记表》,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
1、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蒙汉兼通及有书记员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考试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发布考察预告,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将拟招聘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工资待遇
1、公示期满无人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两个月)工资1500元(不缴纳保险),正式聘用后工资为1700元/月,逐年递增,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个人缴纳部分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聘用制人员不需转人事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迪
联系电话:8332442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党政大楼东路西侧(党政大楼东)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