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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招录88名辅警公告

    日期:2014-06-12 09:05: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市公安局于2014年6月11日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和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上发布招录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信访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朝阳市政府斜对面)。

      2、报名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报名费50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

      2、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上午。

      4、笔试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小学。

      5、领准考证:2014年6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到朝阳市信访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朝阳市政府斜对面)领取。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录用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7]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七)录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21-2610827

      朝阳市公安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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