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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山东枣庄市山亭公安分局招聘防暴队员的公告

    日期:2014-06-12 09:14: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公安保卫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20名。其中,面向退役武警、军人招聘15名,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招聘5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之间(1989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4、报考人员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山亭保安服务公司(公安分局大门东侧);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劳动合同制防暴队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公安分局纪委、监察、人事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予以审查,并对报考者身体条件进行目测,不合格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确定报考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达到2:1的岗位,直接开考;对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在招聘计划内进行岗位调剂。

      四、体能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4年6月16日,下午14:00—17:00;

      (二)测试地点:枣庄市第十八中学;

      (三)测试项目和标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长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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