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检察辅助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人数:
招录不占编制的检察辅助人员4名。
二、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官办案工作服务。
三、检察辅助人员的管理方式: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覃塘区检察院与聘用检察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对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检察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
1、检察辅助人员工资1500元∕月。
2、按照现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各种保险。
3、差旅费参照本院正式干警标准执行。
4、早餐、午餐可在单位食堂用餐。
五、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分配。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中文、计算机应用与网络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起至7月12日止。
(二)报名地点: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5-4861508。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七、此招聘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