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纳溪区消防队灭火、抢险救援力量。按照泸州市纳溪区消防规划,新建纳溪区护国消防站,现已建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12名,其中队长1名,战斗员8名,消防车驾驶员2名,文职人员1名。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自愿从
事消防工作。
2、队长、战斗员、驾驶员要求高中(含职高、中专、中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文职人员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文职人员男女不限,其余职位均为男性,具有泸州市范围户籍;队长年龄30—40周岁(1973年6月30日—198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有3年以上部队或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经验;消防战斗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及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文职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5、消防部队退伍人员或从事消防工作一年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三代内直系血亲中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
4.被组织上正在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缴费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内勤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六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工作员报名表》(请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五张;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二)组织体能、技能测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技能测试由泸州市纳溪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纳溪区考试中心协助,纳溪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2、体能、技能测试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在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3、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7日上午9时在纳溪区紫阳大道消防中队进行;
消防车驾驶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8日上午9时在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进行(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
文职人员专业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在纳溪区紫阳大道消防中队三楼会议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