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侦大队协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女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会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
3、在千岛湖镇有固定住所。
二、报名时间
2014年7月2日至7月7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及要求
1、报名地点:淳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3305室(排岭北路30号)。
2、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
四、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聘用程序
报名者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报名电话: 64819890
淳安县公安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