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2寸正面免冠相片4张及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存到自带的U盘内),于7月7日至7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17:00,到大连庄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庄河市公安局办公楼东侧)报名。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舍。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地点为庄河市新华路小学。参考人员及相关事宜将由庄河市公安局通知。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请于7月15日在庄河市局对外网站上查询。
(三)面试
面试于7月16日8时30分在庄河市公安局238会议室进行。面试由庄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外观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
应聘者于7月18日在庄河市局对外网站上查询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庄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由庄河市公安局协调各派出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二)招聘人员合同签订单位与应聘合格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单位与文职雇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庄河市公安局依据《文职雇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规定进行管理。
(三)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的月工资1500元,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按规定缴纳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应聘人员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要求招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411-89725809
庄河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