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工作)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性格外向,擅长与人沟通,写作表达能力强;
(五)能熟练操作使用照相机、摄像机以及图片、视频的处理、编辑工作;
(六)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能熟练驾驶机动车(小轿车)的优先录用。
三、工作地点
城东卧龙路与五泄路交叉口,越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6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名表(见附件)、近期五寸照片1张(个人生活照)、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到越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报名,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738260094@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1.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及聘用。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65号)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越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章指导员
联系电话:0575-88613127
邮箱地址:738260094@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城东卧龙路与五泄路交叉口
邮 编:312000
附:《越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
越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