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由陆川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警卫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10:30。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120分)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测试》、《军事基础知识》。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事部门核准后,才能开考。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20分)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1日15:30—17:30,面试结束当天,在县人武部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政审、体检
(一)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选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政审。体检合格后按1:3比例人选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参照《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执行。根据考察政审情况,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分析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参照军队内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如违反军队管理规定,依有关法规处罚直至开除。
(二)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县人武部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775-7222795
监督电话:0775-7226660
陆川县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