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护我市平安稳定的治安能力,结合克拉玛依区实际,现面向全市招聘巡逻协警。
一、招聘条件:
1、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014年7月1日前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无社保缴费记录的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2、遵循面向社会、统一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年龄18-35周岁;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的;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5、有纹身的。
三、待遇: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后,月实得收入约2800元/人.月,以考勤、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四、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本人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照片1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使用A4纸张)。
2、报名地点 :
①胜利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友联大厦一楼四中对面);
咨询电话:6240243;
②昆仑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南新路79号雅典娜锅炉房旁);
咨询电话:6245476;
③银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阳光小区对面);
咨询电话:6232751;
④天山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油建篮球场旁);
咨询电话:6236000;
⑤金龙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炼油厂);
咨询电话:6992152
3、报名时间 :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5日
(工作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00)
4、此次拟招录200人。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街道核实社保缴费记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面试、体检时间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强
电 话: 13909905086
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