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名。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性别、族别不限。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人:贾文飞,电话:0992-3272258,18009928484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