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检察院工作需要,切实提高检察服务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芒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招聘15名聘任制司法辅警,依照相关招聘程序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由芒市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聘任制司法辅警岗位15名(男12名、女3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品行。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为德宏州内。
(六)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得报考。
五、加分条件
(一)本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并通晓本民族语言(需民语测试)的加3分。
(二)退伍军人加3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再加3分。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含C1照)加1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计入笔试和面试合计后的总成绩,同时具备以上多个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以最高项加分。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分占40%,面试成绩分占60%。
(一)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由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测试满分为100分,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取男性岗位前24名,女性岗位前6名,比例不足的以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及格分为70分以上,面试分不及格不得招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方案待笔试成绩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再另行通知,面试由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截止。
(三)报名地点:芒市检察院303、3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