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青岩镇城区城市形象,经青岩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
贵州省范围内能够自行解决食宿,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各届青年和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和符合花溪区公益性岗位条件的青年优先)。注:户籍地且经常居住地不在青岩镇辖区内。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好、品德好、无犯罪前科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报考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所具备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后出生),性别要求为男性。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5.1以上。听力正常,无口吃、无纹身、无残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8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方式;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本人亲自前往报名。
3、报名地址:青岩镇人民政府一楼城管科办公室。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持退伍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试
1、招聘考试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两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
2、参考人员按面试成绩1:1进入体能测试。
六、体能测试
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10个)。评分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七、体检
经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列为政审对象。递补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的体检由招聘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