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宜都市消防队伍建设,补充消防执勤力量,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宜都市公安消防大队将面向社会招收7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吸毒等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投身消防事业为保卫宜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二)年龄:年龄在18-2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6岁)。
(三)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检合格(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五)优先招聘的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或有消防工作经历的;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有运动特长或技术专长的。
二、招聘岗位
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一起参与训练、灭火、抢险救援,完成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等执勤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各类资格、职称、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报名地点:宜都市消防大队(清江大道172号)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宜都市消防大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 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名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单杠引体向上、30米折返跑、1500米跑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聘用
经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后,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进行集中培训。试用期结束后,组织业务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协议,予以辞退。
四、相关待遇
合同制消防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录用后,在宜都市消防中队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合同制消防员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
聘用期工资:基本工资1300元,月考核工资400元,高危行业补贴400元;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奖励工资2500元。
(二)每月休息4天(非节假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假期为工龄满1至5年休假15天,5至10年休假20天,10年以上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执勤需要经大队领导批准后适当安排轮休。年假须经中队同意,并报大队领导审批。如无特殊情况所请事假从月、年假期中扣除。休假期间伙食费不退。
(三)统一为每人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四)免费提供食宿,伙食标准与现役义务兵享受同等待遇,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被装。
(五)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格检查。
(六)合同期一年一签,期满后表现优秀者的可连续签约。
报名咨询电话: 宜都市消防大队 赵伟 18727225111
宜都市消防大队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