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1名
三、条件要求
(一)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含)以上。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悉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③退伍老兵或有体育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在建政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二)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号建政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五楼507室(安监办),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771-5714234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共党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8)如居住在南宁市城区,需提供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9)如是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
(四)报名相关要求:
1.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意见现场直接反馈给报考者,不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公布面试成绩。
体检及考察:面试通过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并在指定时间内将结果交到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体检合格后报考者在青秀消防救援大队领取政治审查表,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合格并盖章后交青秀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体检和考察都通过的,将确定为参加培训人员。
(七)培训和考核:参加培训人员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集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消防法律法规、队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防灭火专业知识、队列训练、体能技能训练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鉴定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及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经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考核合格、公示后即可与青秀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通知要求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4.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青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8日
原标题: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4ntzgg/t5916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