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聘用制书记员岗位35名,具体如下: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9名;
2.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名;
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4.柳城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5.融安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6.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
7.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7名。
(二)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5名,具体如下:
1.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一2名; 2.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二3名。
具体详见附件1、2。
二、岗位职责
(一)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扫描等工作;
7.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司法行政人员
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协助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的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取得学历。
3.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7月—2005年7月期间出生);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年龄为18—30周岁(1993年7月—2005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聘用制书记员岗位
1.报名。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18:00止。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柳州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信息表》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请报考者认真仔细核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填报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关注相关通知。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各招聘法院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各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
1.报名。本次聘用司法行政人员岗位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18:00止。
送达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室。
邮寄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附件3),打印并手写签名后,将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和6寸全身照各1张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面试。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择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体检。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5.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及信息发布地址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本院微信公众号“龙城法苑”、广西·柳州人才网(lz.gxrc.com)发布。
咨询电话:0772-2692485;0772-269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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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19日
原标题:柳州法院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及聘用司法行政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z.gxrc.com/Article/info/bf23776d-2564-4a4b-a1cd-545c61c2d2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