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公告及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1:6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入围。
(2)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2)。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全日制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则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人员记录在册。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公告及手机短信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入围面试岗位考生不足2人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面试成绩公布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考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