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能和文化程度有特殊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11日09:00至5月20日18:00。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PC端搜索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服务平台招聘栏目(https://auth.gaj.nanning.gov.cn:35443/)。手机端可在“横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辅警招聘信息公告中,进入到辅警招聘栏目。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1寸证件照(电子版,像素大小为295像素×412像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照片;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相关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一)男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9 | ≤15″2 |
1000米跑 | ≤4′55″ | ≤5′0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5″9 | ≤16″2 |
800米跑 | ≤4′50″ | ≤5′0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