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聘用法官助理
人数:3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法官助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法学学士以上学位;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6年9月26日-2003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涉毒吸毒、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法律专业知识考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
2、报名方式:登录柳州人才网(lz.gxrc.com)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名后,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邮寄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或直接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