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00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8周岁以上即2003年9月22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23日之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