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等能力,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辅警。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0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及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公安机关辞退或从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自动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收集、报告边境辖区的敌社情和舆情信息线索;发现、报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二)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治安执勤、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四)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五)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六)协助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八)协助开展走访群众、实有人口管理、人口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
(九)协助对进出边境管理区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
(十)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在4.2万元以上(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视岗位情况设定岗位津贴。
2.工作满2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者,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七、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8月15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http://fcg.gxrc.com/)查阅招聘简章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3251501-32105,联系人:王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
3.报名方式:携原件到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自行下载《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填写。由户籍所在地或报考志愿单位进行政审,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计算机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4张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前往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进行现场认证,同时需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