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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性别
1.书记员16名,不限性别;
2.司法警察4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书记员应具备计算机中文速录(听打和看打要求达到6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文字表达等岗位必备业务技能及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优先聘用条件
1.书记员优先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事务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人员。
2.司法警察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学历。
3.中共党员、高学历或具有其他体育、文艺特长者。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加面谈的方式择优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1张。邮寄材料报名可先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面谈前审核原件予以确认。
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报名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榜山一支路兴宾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以寄出时邮戳为准,邮编:546100);联系电话:0772—4855697、0772—485569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政工科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岗位技能测试、面谈
1.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进行相关技能测试。其中,报考书记员职位的,需进行计算机速录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
2.面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四)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谈情况,确定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和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政工科组织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
1.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工资标准约为:3300元/月 (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
2.根据有关规定出差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执行,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
4.我院官网将及时公布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相关事宜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xb.gxcourt.gov.cn/)。
未尽事宜,由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b.gxcourt.gov.cn/info/1025/35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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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