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 试
(一)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测评。
(二)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届时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平台发布。
(三)体能测试依照一定的比例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
(四)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如职位的面试人数达不到1:1的比例,则由县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
(五)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
注意:应聘人员参加以上考试或测评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六)加分条件: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均可加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浦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查询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 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同意聘用并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900元。
十、注意事项
(一)信息咨询。报考人员可登陆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及浦北同城网等本地网站查询报考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77-8312365。
(二)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县公安局”查询考试、体能测评等关于时间地点的通知。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浦北县公安局
2019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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