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司法辅助人员B类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如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司法辅助人员C类岗位:主要职责是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辅助岗位工作;
4、司法辅助人员B类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每分钟达到50字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工作能力。
5、司法辅助人员C类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退伍、转业军人的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或中专,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素质好(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薪资待遇:全年月平均实际领到的薪资为2300~2500元左右(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四、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我院政工科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快专递的,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2)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快专递的,可寄复印件);
(3)学信网上个人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特快专递的,可寄复印件);
(4)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一份;
(5)个人一寸免冠照2张和生活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由我院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1、司法辅助人员B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计分)。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司法辅助人员C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体能,按照广西区高级法院关于司法警察体能标准进行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院政工科组织用工体检。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由我院党组确定拟招聘人选后,拟聘用人选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报名表(模板)
联系方式: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地 址:南宁市人民西路17号 邮编:530001
电子邮箱:xxtfyzgk@126.com
联系电话:0771—2835095 联系人:郑长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