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宾阳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应急勤务辅警21名,一般勤务辅警58名,一般文职辅警10名,交通协管员11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6)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7)对已通过考试、公示录用为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但不服从分配岗位而未前往岗位报到的,或者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录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参加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活动。
2、岗位设置具体条件:
(1)应急勤务辅警(共21名,男性)
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即1983年11月1日后至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能适应24小时值班执勤工作性质,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2)一般勤务辅警(共58名,男性)
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即1983年11月1日后至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4)一般文职辅警(共10名,不限性别)
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即1983年11月1日后至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5)交通协管员(共11名,男性)
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1日,即1983年11月1日后至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宾阳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幸福里对面)6楼616政工室警辅办。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持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政工室警辅办留存以备核查。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
①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为: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可在互联网上查询)
③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6日9:30,笔试地点:宾阳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2楼会议室。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文具,依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总分100分)
①从参加笔试人员成绩中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0日9:00,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幸福里对面)田径场。
②体能测试内容为:男性考生测试男子1000米、俯卧撑两个项目。女性考生测试4×10米往返跑、女子仰卧起坐。
③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按每项目得分50%折算计体能测试成绩。
④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考文职辅警的考生需要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
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2018年11月20日15:00,地点:宾阳县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一楼电教室(环城路安顺转盘往邹圩方向200米宾阳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测试内容分为两项:①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汉字个数计算分数,每分钟打字个数50个者计50分,每增加1个加1分;打字每分钟少于50个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②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基础表格、简易文字排版等,能使用办公软件制作编辑者计50分;不能完成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两项测试结果相加超过100分的,视为合格。
4、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体能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1:2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幸福里对面)2楼会议室。
5、加分项目及优惠政策
①退役士兵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学校)毕业生的加3分,其他高校(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给报名地点审核存档,之后上报则不再审核。
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
(三)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综合分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分配及培训
1、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
2、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宾阳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各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就业合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培训:将分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五、工资待遇
月工资按县政府财政拨付发放,按岗位设置工资标准,并为在岗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应急勤务辅警、每人每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含养老保险等“五险”)合计2889.6元;一般文职辅警、一般勤务辅警、交通协管员每人每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含养老保险等“五险”)合计2689.6元。
原标题:宾阳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宾阳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