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地点:河池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河池市金城江区康健路8号,河池市看守所旁)。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
应聘者三个项目测试总成绩达到150分,且单项成绩不低于35分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的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具体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七、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总成绩包括理论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即: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八、体检及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应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河池市人才网统一公布。
(二)政审考察:参照《河池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和河池市公安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十、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公示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辅警队伍管理。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辅警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基本工资为32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二)在考评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奖励制度。根据个人工作实绩,每月发放绩效工资100元至300元。
(三)聘用期满一年后,每年增加工龄工资20元/月。
(四)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体能测评、理论考试均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含留置对象看守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类人员待遇。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公室,电话:0778—21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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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监察委员会
河池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