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陆川县公安门户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规定,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携带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为2730.3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陆川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三)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7232561(县纪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组)
原标题:陆川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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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陆川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第四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4).xls
附件2:《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7).xls
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