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考试考核及政审考察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上机考试)、面试,应聘者个人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分+笔试分+面试分。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7日8:3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2、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主动放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自行前往,并于上午8:2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3、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4×1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个人具体测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均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附件3)执行。个人体能测评成绩按项目各评定标准得出分数,取四类项目总分的平均分作为本人体能测试得分计入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四类项目总分不少于200分,单项成绩不少于35分。
(二)笔试:在公安网电脑进行上机考试。
1、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时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2、上机考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3、上机考试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3:30—4:3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上机考试。
4、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5、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
(三)面试:
1、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指挥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9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3、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四)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按应聘者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应聘者,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照应聘者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政审考察、体检。
体检时间: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