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昭平建设,根据《昭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24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4日至2000年9月13日期间出生)的昭平籍居民(或配偶在昭平县辖区的单位有固定工作且本人具有昭平居住证、居住证明者);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为1.0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考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士兵、有一定写作能力者(以提供新闻媒体或在校刊物刊登稿件为准)。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9月3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3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咨询电话:0774-6697667。
2.报名地点: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32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浅蓝色照片1张。
(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