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进全区留置场所和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北海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工作部门
|
工作岗位
|
岗位描述
|
招聘计划
|
所需专业
|
所需学历
|
性别
|
户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北海市公安局
|
留置看护
|
负责对北海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看护,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
100
|
不限
|
高中以上
|
男性70人;
女性30人 |
户籍地为广西区内的优先考虑
|
18-35
|
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报考交通管理岗位的持有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以上的优先考虑,文职辅警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新闻、中文、文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
|
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
北海市公安局
|
交通管理
|
负责北海市辖区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安全宣传及其他文职工作
|
100
|
高中以上(文职类大专以上)
|
男:95人(勤务类);
文职类男女不限:5人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1日至2000年8月21日期间出生)。退役转业军人或具有公安特殊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21日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口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须在165cm(含)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5cm(含)以上。留置看护工作岗位的辅警双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四)报考辅警岗位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文职辅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和有吸毒史的;
2.道德品质败坏,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被辞退或主动辞职未满一年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七)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转业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公安院校毕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勤务辅警岗位优先考虑录用有摩托车以上驾驶证的人员;文职辅警岗位优先考虑录用法律、新闻、中文、文秘、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9月1日起,可通过北海市人才网官方网(www.bhrc.cn)、北海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beihai.gov.cn/bhxxgk/bhsgaj-87441/)、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gxbh1920008323)查阅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9月11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报名咨询电话:0779- 2098755 。
2.报名地点: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35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