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人社局组织实施。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政工室(电话:0776-820068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机关聘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由人社局、公安局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礼仪、逻辑思维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后考生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排名。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进行,共设四个项目,具体为:男女100米跑;男1000米跑(女性800米);男引体向上(女性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