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的基础上,南宁市公安局开展公开招聘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和人数
本次补录用人单位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与各城区(开发区)分局,补录招聘人数按各用人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数的缺额进行核定,共计划补录辅警355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补录应聘人员须为已参加市局2018年度公开招聘辅警笔试环节且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
(二)补录应聘人员需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见附件2)开展体能自测,体能测试项目规则参见《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见附件3)。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三项总分150分(含150分)以上且单项成绩均达到30分(含30分)的为合格。体能自测合格者以自愿为原则进行补录报名,市局将在试用期开始的一个月内开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三)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协警报考非特警支队岗位不受年龄限制。
三、报名程序
本次补录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10:00至8月8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www.nngaj.gov.cn/),通过“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录专题信息”中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
四、补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依据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面试合格,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我局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政治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补录机关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见附件4)。
(二)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体检期间,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150-35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咨询电话:0771-2891971.0771-2891166。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补录、面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原标题: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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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录职位计划表
3.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
4.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南宁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