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0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任职资格要求。
1.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室软件。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有一年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突出的体育、文艺特长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有有期徒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 月 27日18:00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部(地址:风情隆林商业步行街6号楼3栋102号)。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招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要进行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面试、技能测试综合评分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两个月后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评定优秀的方可续签。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固定为每人每月3174.5元(含五险)。
六、报名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1355****199(0776-8202658)
原标题: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