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18年7月20日开展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面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谈的对象
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2日期间报名应聘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岗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谈时间、地点
1.面谈时间: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8:30开始;
2.面谈地点: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13号);
3.集合时间:2018年7月20日8:00前;
4.集合地点: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前;
5.抽签时间:2018年7月20日8:15,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面谈资格。
三、面谈方式
面谈满分100分。面谈时间共8分钟,其中审题时间1分钟。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谈。其中:通过邮寄材料报名和报名时未提交原件的应聘人员,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当场交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未提交原件复核的,取消面谈资格。
(二)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在集合签到后,由工作人员带到候谈室抽签确定面谈顺序。
(三)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面谈结束后,不得在面谈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四)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来宾市人才网、来宾检察院公众微信号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
为便于联系,请进入面谈环节的人员实名加入“来宾市检察辅助人员应聘工作群”,有关信息将在群中发布(请点击公告下方的二维码加入)。
未尽事宜请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772—4236328。
原标题: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辅助人员面谈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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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