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检察事务人员(聘用合同制)2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在检察官带领下开展事务性工作,负责记录、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以及完成检察官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法学法律类、中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具有相关材料证明);有C1驾驶证、持证三年者优先考虑。
本次招聘的检察事务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户籍不限,但有能力解决自己的吃、住问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
7、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6日8:30-12月30日17:00(15天)下载《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6日8:30-12月30日17:00(15天)下载《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内含报考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和学历或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填写完成后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例如“检察事务人员岗+王某某”)。
然后登录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上传报名表(文件大小不超过5M)。
报名网址:http://222.216.29.88:8090/
咨询电话:0772-282801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请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各1份到广西柳州人才市场现场进行资质审核。
广西柳州人才市场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资质审查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2:00-5:30)
资质审查地点:柳州市弯塘路26号广西柳州人才市场105
四、招聘程序
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即可聘用。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柳州市人社局和柳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市本级社会公共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12]67号)文件执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连聘连用,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七、其他情况说明
本简章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广西柳州人才市场:0772-2828011(咨询报名相关事宜)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0772-2661612(咨询薪酬相关问题)
咨询及资质审查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2:00-5:30)
资质审查地点:柳州市弯塘路26号广西柳州人才市场105
原标题: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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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