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反映并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于公示期间内邮寄或送达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712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
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712室。
邮政编码:546100。
联系电话:0772-4210509。
原标题:来宾市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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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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