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体能、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2、服从管理,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责任感和奉献进取精神。
3、具有德保县户籍,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男青年。
4、身高1.60米以上,视力4.6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公斤。退伍军人、专业技术骨干、中共党员和具有教学、计算机应运、烹饪技能、汽车驾驶、水电技术的优先聘用。
5、未参加邪教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纪律处分。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战备、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工作职责
依据《民兵战备工作条例》和中央综治委、总参动员部《关于组织民兵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应急队员主要履行以下几项职责:
1.参加县委、县政府应急处突任务;
2.协助公安部门开展城区治安巡逻、应急维稳工作;
3.担负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安全生产、森林灭火、消防火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4.配合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开展城市综合治理工作;
5.参加人武部日常办公、警卫执勤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德保县人民武装部值班室
3、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职业技术资质证明(含退伍证、厨师证、水电工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2张。
五、考试内容及说明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2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俯卧撑、引体向上,评分标准,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技能测试:按专业分项测试。评分标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六、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视力、身高除外)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应征人员及直系亲属有无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
八、聘用
拟被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人员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参照德保县编外用工人员标准。
十、其他相关规定
1、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
3、本公告由德保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4、联系人:王维广 咨询电话:3839050
手机号码:15878638***
原标题:广西德保县人民武装部招聘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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