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补)录岗位和名额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个
二、招(补)录条件及范围
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持《残疾人证》的人员;
(二)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且未享受过、未享受满三年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或其他大龄失业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五)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具体招(补)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2日— 2017年6月26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兴三路63号一楼,电话:6029003);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补)录登记表》(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就业服务网下载填写或报名地点索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及其他: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镇政府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等。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张。
(三)审核及测试
由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
(四)考核及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五)聘用及培训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目前按标准1400元/月·人直接补贴给个人(具体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还需负担生育保险费用。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温馨提示
本次招(补)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的公示等将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局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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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