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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四川甘孜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笔试少数民族加分相关事宜通知

    日期:2014-09-22 14:41:17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我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少数民族加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加分要求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加分的考生,报考我州法检系统的,分别交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审查,省法院、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公安所有职位及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报考司法行政系统监狱职位的,交司法厅审核。报考公安所有职位及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及本人联系电话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二、具体加分时间

    1、2014年9月19日、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3日为工作时间,在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均可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加分。

    2、2014年9月20日、2014年9月21日因要组织开展我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和定向招录公务员笔试工作,所以加分材料报送时间为每日上午11:00-12:30,请考生相互转告。

    3、加分材料报送地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沿河西路农牧科技大楼7楼),咨询电话:0836-2835269。

    (原标题:关于甘孜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笔试少数民族加分相关事宜的通知)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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