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牡丹江市考生面试前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8:40-11:10,下午1:30-4:30。
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侧(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二、参加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牡丹江市及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具体名单附后)。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等情况,可视情况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档案保管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职位招考对象要求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考生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认定证明(请按照《关于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办理,该通知链接:
(http://www.hljgwy.net/news.aspx?id=615)。
3、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其他要求
1、请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自觉排队等候,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资格确认完毕后,考生应立即退场。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4、看到本通知的考生于11月14日前编辑短信“部门名称+职位代码+姓名”发送至15504530061进行通知确认。此电话不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53-6282725
(原标题: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牡丹江市考生资格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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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牡丹江政法干警资格确认名单.xls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