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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四川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日期:2014-11-14 09:26:47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和有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点。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四)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的职位)、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资格复审当日),到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复审合格”签件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如有缺额需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于2014年11月19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

    三、面试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按面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参加面试。

    四、体能测评报名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评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评报名手续。

    提示: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以及考生必须知晓和查阅的有关信息,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原标题: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4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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