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热爱祖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业务技能条件:具备基本法律知识,熟悉保安员的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护和保卫技能。
(三)身体年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满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文化条件:初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保安员上岗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优先聘用)。
二、工作职责(宗旨):
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直机关的干部、职工提供保卫服务,不断推进平安、文明、和谐机关大院建设。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待遇面议(五险分为个人和单位应缴两部分)。
四、工作地点:
桂林市直机关各主要办公大院。具体地点根据岗位设置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安排。
五、工作时间:
以8小时倒班为主,实行“三班倒”工作制。每月休息的天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
六、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7年9月1日前,携带本人简历(含一寸免冠照片),本人户口、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前往桂林市临桂新区创业大厦210办公室填表,并统一安排面试。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
联系电话:0773-2848017,0773-2848664
原标题:桂林市市直机关警卫中队招聘20名警卫队员简章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