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他岗位。应聘者如遇所报岗位因达不到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形,接到通知后,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向应聘者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招聘,应聘比例超过1:3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试。对于达不到比例确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经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降低招聘比例。对确定不招聘的岗位,须及时通知应聘者。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
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者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四)考察
1.考察人选产生的规则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2.考察内容及方式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学习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分数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钦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钦南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应当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满5年后,聘用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直接考核(考察)等方式优先录用为钦南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内人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构成,基本工资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级待遇核定,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政策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7-2188501。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应聘者应及时登陆钦州人才网网站、钦州市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信息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咨询电话:
钦州市钦南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7-282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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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钦州市钦南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xls
附件2:2023年钦州市钦南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原标题:2023年钦州市钦南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qz.gxrc.com/Article/info/40969449-8125-4e65-bfd1-cc29607541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