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含)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视情况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资源县卫生健康局、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2.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西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资源县卫生健康局、中共资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如果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组成,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公章,报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