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27个岗位,人数38人(具体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7.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5月29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5月30日至2005年5月29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5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8.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定编不定岗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查看招聘计划表,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马山县卫生健康局0771-6804018、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6088等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马山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1号)。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
报考人员下载《2023年马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 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开考比例
根据规定本次考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限制,招考岗位数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
领取准考证
已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405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