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事业编制岗位的,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通知参加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4)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2的比例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历届应聘人员必要时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必要时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放射工作人员须另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等要求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或取消招聘岗位。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原则上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五)报医院审批。按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公示。经医院讨论通过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要求在指定网站公示,合同制人员名单在柳州市工人医院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或智慧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或院内公告栏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见习期(试用期)制度。
四、待遇
被聘用的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待遇,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发放,专科秘书、医助岗等人员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可协商待遇,除采取现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的岗位工资制外,也可按程序申请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可享受柳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待遇,其中应聘高层次人才另享受医院的住房和安家补助奖励等,应聘紧缺专业的有住培证的双证硕士研究生另享受医院给予3-8万元的人才引进奖励费。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医院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或柳州市工人医院智慧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具体招聘办法由柳州市工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韦老师、徐老师、江老师。联系电话:0772-3832132。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2-3818061(纪检监察室)。
查看附件>>>
岗位表
柳州市工人医院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柳州市工人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AMae54U34ud72_U8q4C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