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以上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行附加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
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招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报考人的页面);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和附件1或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县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岗位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